一、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部门主要职能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统计表
一、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部门主要职能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交办以及各部门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为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单位。人员编制由国家事业编制和地方事业编制两部分组成,总编制为35名(含工勤人员),其中国家事业编制28名,地方事业编制7名。
二、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82.2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114.91万元,下降28.93%。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年初结转和结余仅18.4万,比2015年少134.16万。
支出总计281.8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8.28万元,下降3.03%。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83万元,占93.48%;年初结转和结余18.4万元,占6.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9万元,占34.13%;项目支出185.65万元,占65.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3.8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19.25万元,增长7.87%。
财政拨款支出281.8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8.28万元,增长3.03%。
(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8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8万元,增长3.03%。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2.4万元,占9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7万元,占2.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2万元,占0.82%;住房保障(类)支出11.15万元,占3.96%。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1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专项暗访工作经费67.715万元,未计入年初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18.421万元,支出决算为2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专项暗访工作经费67.715万元未计入年初预算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321万元,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有追加经费下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年初预算为2.189万元,支出决算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有追加经费下达。
(4)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7.2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有追加经费下达。
(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68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预算的4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6.41%。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9.19万元,下降5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1万元,下降5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84.85%。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万元,占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0.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检查调查工作落实情况。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3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
(八)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5.9万元,项目支出合计185.6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57.04%。
组织对城乡住户调查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充分利用该项经费合理开展城乡住户调查,并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机关运行经费96.1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5.97万元,增长6.62%。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2. 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3. 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
统计表(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经费差额表)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经费差额表).xls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