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邓立松为海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淡利锋为海口市民政局局长;
龙舒华为海口市规划局局长。
决定免去:
淡利锋的海口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陈益君的海口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涌涛的海口市规划局局长职务。
(2017年3月23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朝阳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文红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桂华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廖端明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玉民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珂瑜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温智勇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崔玉坤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傅萍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滢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陈文红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廖端明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玉民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琼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温智勇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崔玉坤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傅萍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滢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燕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2017年3月23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王若为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永忠为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邓兴国的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慧丽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倪家壮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宏杰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秦瑞静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17年3月23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清武为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庭副庭长;
曾建华为海口海事法院海商庭副庭长;
陈运洪为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副庭长;
张蕴华为海口海事法院八所法庭副庭长。
免去:
吴清武的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运洪的海口海事法院八所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