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365bet比分网站  更新时间:2017-04-1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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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31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中招〔2017〕3号),为切实做好2017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指导计划、录取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招生任务:根据我省2017年初中适龄人数和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按照普通高中和中职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2017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导计划为5.3万人(含五年一贯制、“3+2”、“3+4”计划)。

(二)录取办法及时间: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省中招录取场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办法。

1.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项目的招生计划统一在省中招录取场录取。

2.其他普通学制学生录取,由各中等职业学校于7月1日至9月30日接受学生注册入学;新生到校报到时间为8月25日至28日,9月1日为正式开学时间;新生补录时间截止至10月30日,11月1日至10日为省中招办集中审批时间。

各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生对象以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为重点,同时把招录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纳入招生对象,拓宽中职招生范围。

二、高度重视,科学谋划高中阶段教育

招生工作是办好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深刻认识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基础性作用,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12个重点产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科学谋划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省教育厅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坚决按照普通高中和中职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高中阶段招生总计划。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责任,要结合当地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目标和学校办学实际,将中职招生纳入本地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科学谋划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要切实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上,实施统一领导,促进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统筹发力,强化责任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是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坚持做到统一领导,统筹部署,统筹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2017年全省中招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决不能突破计划和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严禁录取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与省校和市县职业学校的沟通联系,协同行动,形成合力。要多渠道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招生工作,把各地各校招生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责。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的督导,减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流失,积极主动做好生源组织和输送工作。

四、切实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一)制定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中职招生宣传工作是营造良好氛围、完成招生任务的前提,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把住节点,深入开展宣传。省教育厅制定了2017年全省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成立中职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生宣传分团到各市县完全中学和初级中学(以下简称生源学校)进行宣传。各市县、各中职学校及生源学校也要参照省厅《方案》要求成立相应宣传机构,制定宣传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二)提高宣传实效。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要搭建中职招生的宣传平台,提高招生宣传实效,既要积极参与省教育厅统筹开展的全省性中职招生宣传,又要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信平台、手机中端、公众微信号等媒体,采取举办主题班会、宣传栏、墙报、张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职业教育和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各中职学校要紧紧围绕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技能大赛、文明风采竞赛、学校开放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招生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工作,将招生政策和信息全面准确地传达给初中毕业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下有序开展招生宣传,宣传内容要突出国家和我省中职资助、招生等政策、就业形势、办学特色,注重宣传形象。各生源学校要在学生中普遍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初中学生正确进行生涯规划,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业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五、严肃招生纪律

(一)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克服部门和地方保护倾向,严禁封锁辖区外中职学校的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有偿招生,买卖生源;严禁社会劳动“中介”组织利用中职学校进行招生;严禁以虚假不实的音像、图片、文字以及虚假就业或升学承诺等进行虚假和片面宣传。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中职学校录取全日制学生要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注意资格审查,今年省中招办集中审核,将继续对学校录取的新生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学生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严格按计划和设置专业招生。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设置专业招生,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和设置的招生专业,确需更改的,要在8月20日前书面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否则不予录入学籍系统,不予确认学籍。

(四)严格报告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继续实行旬报告制度,在招生工作期间的每月2日、12日、22日,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向省教育厅报告一次招生录取情况。

 

附件:1.2017年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职业教育宣传标语

      3.2017年各市县招生宣传开放时间安排表  

      4.2017年各市县招生宣传初中学校开放日安排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412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413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海南省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省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圆满顺利完成年度招生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31号)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中招﹝2017﹞3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完成年度招生计划为总目标,以强化学校定位和专业布局调整为抓手,结合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实际,突出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项目和职教精准扶贫重点,采取省、市(县)、中职学校、完全中学和初级中学(以下简称生源学校)四个层面密切协同配合,实施全方位、全时段、多形式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让社会 、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转变观念,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省教育厅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惠丽  林  

副组长:范  敏  张清明  路剑威

成  员:刘云楼  许政宇  李丽雯  王耀山  省属各中职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办公室主任由范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清明、路剑威兼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市县生源学校进行宣讲,协调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学校关系,维护正常的招生宣传秩序,检查各地、各校中职招生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按要求完成中职招生工作任务。

(二)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相应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副局长、职成部门负责人、市县职教中心(职业学校)校长、各生源学校校长组成。各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要成立中职招生宣传工作组,由校长任组长,各学校相关的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为成员,组织召开学生及学生家长会,确保各中职学校(职教中心)的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三、招生对象

(一)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三)普通高中分流的学生

(四)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城乡劳动者等其它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

四、宣传形式

(一)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四个职业教育招生宣讲分团

一分团:负责海口、澄迈的招生宣传

主讲人:陆红专校长

团  长:潘惠丽  省政府总督学

副团长:范  敏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陆红专  省机电工程学校校长

成  员:石  磊  省技师学院院长

        赵金玲  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校长

        郑大裕  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校长

        李日祥  海口技师学院院长

        试点项目中职学生代表1名(由海口旅游职业学校

派出)

二分团:负责屯昌、琼中、五指山、三亚、乐东等市县的招生宣传

主讲人:陈克文校长

团  长:林  岗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副团长:陈克文  省农业学校校长

成  员:刘云楼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调研员

        王  柏  省银行学校校长

        黎达明  三亚技师学院书记 

        陈春福  省旅游学校校长

        朱  洪  省卫生学校校长

        林宏军  省第二卫生学校校长

        试点项目中职学生代表1名(由省农业学校派出)

三分团:负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保亭、定安等市县的招生

主讲人:李芳伟校长

团  长:路剑威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副团长:李芳伟  省农林科技学校校长

成  员:许政宇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调研员

        王  青  省财税学校校长

        李  敏  省工业学校校长

        杨朝海  省交通学校校长

        陈德毅  省第三卫生学校校长

        试点项目中职学生代表1名(由省财税学校派出)

四分团:负责儋州、临高、昌江、东方、白沙、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市县(单位)的招生宣传

主讲人:张毅生校长

团  长:张清明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副团长:张毅生  省经济技术学校校长

成  员:符向军  省商业学校校长

        林爱春  省农垦海口中专学校校长

        罗  雅  省民族技工学校校长

        江卫国  省农垦卫生学校校长 

        试点项目中职学生代表1人(由省经济技术学校派

出)

各宣讲团分团分别在2017年5月5日—5月20日时间段,按照招生方案赴相应的市县生源学校宣讲中职招生政策,也可根据实际灵活安排。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省厅的做法,成立相应职业教育宣讲团到辖区内生源学校进行中职招生宣传。

(二)采取多渠道、多手段宣传。各市县、各中职学校要在集中宣传的同时,采取多措并举的办法,加强职教招生宣传。

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信平台、手机中端、公众微信号等媒体,采取举办主题班会、宣传栏、墙报、张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职业教育和中职学校招生宣传。

2.继续组织生源学校校园开放活动,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各市县(单位)所辖生源学校的中职招生宣传开放时间(开放时间见附件4)。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局领导和职成教部门的同志,一定要负责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开放活动期间,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协调、联系和带队。各生源学校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职学校进入其校园进行招生宣传。

五、宣传内容

主要宣传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及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宣传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地位和作用,各类资助政策和奖励办法以及收费标准,宣传我省职业学校的发展状况、专业特色、办学优势,职业技能竞赛风采、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学校发展前景等。

六、具体要求

(一)5月初,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通过开展职业学校开放日、文明风采展演和“赏名篇,诵古诗”暨古诗词会比赛等一系列活动,掀起宣传高潮;同时印制“2017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指南”发放到生源学校和学生手中。

(二)5月上、中旬,省教育厅宣讲团到各市县生源学校重点宣传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项目招生和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有关政策、措施,招生对象、报考原则和录取方式等。

(三)5月中、下旬,各中职学校将历年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及全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获奖选手,通过写感谢信和制作喜报宣传图片等形式,到获奖选手生源学校进行宣传,感恩生源学校的培养,彰显职业学校的办学成果。

(四)6月份,各中职学校和生源学校所在地主要街道和校园内要悬挂中职招生宣传条幅和标语。

(五)5—6月份,各生源学校必须举办一期职业教育宣传专栏,结合职教内容初中毕业各班必须出一期黑板报,必须举办一期职业教育主题班会,并将本校宣传情况以新闻报道形式上传主管的教育局网站,要求图文并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生源学校进行监督检查。

(六)4月份起,各中职学校要面对初中学生及学生家长开放校园,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要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及学生家长等,到学校观摩,传递职业教育正能量。同时,各生源学校要统筹安排时间,积极组织初中毕业生就地、就近参观中职学校校园和教育教学成果。

(七)7—8月份,突出面对面宣传。各中职学校要组织力量依据省中招办提供的考生信息,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面对面宣传,让学生及学生家长更多了解国家、省关于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惠民措施,以及各地、各校职教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等。

(八)9—10月份,做好“收官”时期宣传。各中职学校要抓紧最后宣传时机,多渠道、多形式采取各种办法和手段,强化招生宣传,争取更多的学生到中职学校就读。

(九)严明纪律。进一步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学;坚决制止有偿招生,各初中生源学校不得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班主任等违规私自安排进班宣传、暗箱操作、吃拿回扣等,各招生学校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对违反中职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从严查处。各招生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做到文明、有序、和谐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及生源学校要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宣传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力争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任务。各校要认真制定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的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初中学校开放日安排表请于4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邮箱:20521610@qq.com

附件2

 

职业教育宣传标语

 

1.劳动光荣  技能宝贵  创造伟大

2.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3.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知行合一

4.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5.人人皆可成才  人人尽展其才

6.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7.职业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

8.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

9.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0.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11.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

12.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

13.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

14.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15.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17.三百六十行  行行出状元

18.发挥我国巨大人力优势,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9.注重改革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

20.发展职业教育  创造人才红利

21.没有技术技能就没有现代高端工业。

22.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

23.用改革的办法把职业教育办好、做强!

24.学好技术  走遍天下

25.崇尚一技之长  不唯学历凭能力

26.一技在身  终身受益

27.崇尚劳动  崇尚技能  崇尚贡献

28.职业教育既是教育,更是经济,还是民生。

29.职业教育是破解就业和经济发展难题的利器!

30.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

31.经济社会越发展,越需要高质量的职业教育!

32.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推进“四化同步”、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

33.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经济发展和提质增效的战略基础!

3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35.促进就业创业  服务经济发展

36.人力资本质量是经济发展质量的关键。

37.加快培养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一流技工”。

38.充分调动全社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方面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

39.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  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40.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

41.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42.职业院校突出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

43.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为拓展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立交桥”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44.使无业者有业  使有业者乐业

45.职业教育是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金钥匙!

46.职业教育是打开全民梦想之门的钥匙!

47.职业教育:通往未来的“桥梁”。

48.职业教育:培养工作和生活技能。

49.学习技能,为了更好的生活和工作。

50.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升级  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   职业教育成就出彩人生

51.发展职业教育  成就出彩人生

52.发展职业教育  促进就业创业

53.精彩职教  出彩人生

54.职业教育让人生飞扬

55.选择职业教育  成就美好人生

56.知识改变命运  技能成就未来

57.职业教育让需要工作的人成为工作需要的人!

58.今读职教打基础  来日就业显身手

59.教育拔穷根  职教先冲刺

60.职教一人 就业一个  脱贫一户

61.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国

62.弘扬工匠精神  服务产业发展

63.弘扬工匠精神  服务海南发展

63.学好一技之长  争当大国工匠

64.适合自己的教育  才是最好的教育

65.职业教育大有作为  精准扶贫再立新功

66.培养技能人才  服务中国制造2025

67.搭建中高职"立交桥”  强化人才“一体化”培养

附件3

 

2017年各市县招生宣传开放时间安排表

 

第一组

第二组

澄迈县

4月19日—21日

海口市

4月19日—21日

临高县

4月24日—26日

文昌市

4月24日—26日

儋州市

4月27日—28日,5月2日--3日

琼海市

4月27日—28日,5月2日--3日

昌江县

5月4日—5日

万宁市

5月4日—5日

东方市

5月8日--10日

陵水县

5月8日—10日

白沙县

5月11日—12日

定安县

5月11日—12日

乐东县

5月15日—17日

五指山市

5月15日—17日

琼中县

5月18日—19日

保亭县

5月18日—19日

屯昌县

5月22日—24日

三亚市

5月22日—24日

   注: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里统一安排的时间段,安排好各中职学校进校招生宣传。



[录入者:市教育局]